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81个民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并鼓励其他机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开通,为军人在值机、安检、登机等环节提供周到高效服务。
此次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为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在总结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
根据《民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享受优先待遇的对象为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及军校《学员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含军人本人三人以内),其在民航机场乘坐国内航空公司的境内航班时将可享受“军人依法优先”服务。
《方案》选定了军人出行相对集中且有一定保障能力的81个民航机场作为全国首批“军人依法优先”通道推行单位,其中涵盖了各直辖市、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城市、高原边防海岛、革命老区所在地机场,包括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拉萨贡嘎机场、井冈山机场、三沙永兴机场等。除81个机场外,《方案》鼓励其他机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酌情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
《方案》规定,在值机环节,民航机场应在国内值机区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柜台,或利用“值机主任”和“晚到旅客”等值机柜台屏显、张贴“军人依法优先”标识。优先对象在办理值机手续时,值机工作人员根据军人有效证件依序办理值机手续,并在登机牌上张贴由航空公司、机场公司、地面服务公司统一制作的“军人依法优先”登机牌贴条,方便后续安检口、登机口等工作人员快速识别。在安检环节,民航机场应在安检通道设置“军人依法优先”通道,或利用头等舱安检通道、急客通道、其他特殊旅客安检通道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指引标识,并视情安排人员进行合理引导。优先对象凭张贴“军人依法优先”标识的登机牌使用该通道,安检人员依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依序为其执行安检程序。在登机环节,民航机场应在登机口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指引标识。优先对象经头等舱或其他优先通道登机时,工作人员凭借张贴“军人依法优先”标识的登机牌依序安排其登机。
为切实做好在民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工作,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民航各有关单位和军队各级运输投送部门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准备工作,进一步注重细节管理,加强协同联动,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军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