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势合力 共启新程 | 陕西新洲·新悦天地揭牌仪式圆满举行!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从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完善欠薪源头治理机制、健全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建立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及完善部门联动处置机制等方面提出举措,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意见》提出,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 人民日报 》( 2017年06月16日 22 版)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