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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防范政府债务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67项任务清单,提出各区、各部门不得为违规举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或承诺的具体规定要求。
据了解,目前天津有融资平台174家,按照《方案》要求,今年要全部健全风险防范常态长效机制,包括建立政府债务“借、用、还”全过程管控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从严审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新开工项目。
《方案》强调,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分级实施债务风险管控,各融资平台实行“谁举借,谁偿还”,各区、各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不得为违规举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 人民日报 》( 2017年07月22日 06 版)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