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势合力 共启新程 | 陕西新洲·新悦天地揭牌仪式圆满举行!
据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九寨”获悉,8月10日6时,新浪微博上有人发帖称:五名游客(两名成年女性和三名未成年人)在地震后从九寨沟景区附近包车前往甘肃省文县。上车时,双方约定车费为2500元,途中驾驶员表示要加价才能继续前行。车上乘客向该驾驶员多支付人民币1000元后,方到达甘肃省文县县城。
上午10时,九寨公安民警注意到这篇网贴,并立即上报。九寨沟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车内乘客,核实网贴真伪。电话中,乘客所述与网贴基本一致,九寨公安立即对此事受案调查。
下午14时许,民警将嫌疑人抓获,并对其进行询问。
经调查,该驾驶员张某(男、29岁)对8月9日凌晨在自己驾驶的川UR615*车内,利用乘客急于离开九寨沟地震灾区的心理,在九寨沟景区至甘肃省文县的途中向乘客加价1000元的行为供认不讳。
事后,张某家人对其张某行为严厉批评,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退还现金3500元,并托民警向乘客转达歉意。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九寨沟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九寨沟“8.8”地震发生后,九寨沟县公安局为了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布了《九寨沟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趁灾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地震灾害地区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严格依法重处。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