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意见》指出,要完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基本装备标准。
关于职业教育,《意见》指出,要完善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关于高等教育,《意见》指出,要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坚持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要完善依法自主办学机制。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促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关于高中教育,《意见》指出,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要健全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健全财政、土地、登记、收费等方面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的相关政策,健全监管机制。
关于教师管理,《意见》指出,强调要健全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关于教育投入,《意见》强调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