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案称,其工作室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的情况,2017年9月12日,朝阳警方将宋某(男,34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9月26日,宋某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