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办法》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办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地方法规
辽宁、宁夏、云南、西藏等多地将启动“多证合一”
辽宁、宁夏、云南、西藏等多地将于10月起开始实行“多证合一”改革。如,辽宁将26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在全省实现“二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
宁夏明确,申请办理“28证合一”事项的企业,在各级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福建厦门文明新规将施行 违规横穿马路可能挨罚
10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将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对社会文明建设和管理进行法律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违规横穿马路以及违规停车等交通陋习,都被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规定》施行后,厦门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路面执法,对违规横穿马路的行人进行劝导,不听劝导的将被依法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处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配合出示身份证件,根据《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拒不出示者将被带回公安机关核实身份。
黑龙江哈尔滨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将施行 逾期不缴个人最高罚500元
《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垃圾处理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征收:城镇居民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直接收取或者委托燃气、供水企业代收;经营性纳税主体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团体等单位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直接收取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代收。
《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市环卫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单位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
吉林长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施行 同居等关系列入保护范围
新修订的《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是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全国最先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分为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保护令的协助执行、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八条。
《条例》对家庭成员的范围采取列举方式进行了界定,为相关部门认定家庭暴力主体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在附则中还规定了“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广东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广东日前公布了《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办法》。《办法》对司法鉴定收费采用政府指导价管理与市场调节价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规定,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等原则得到充分尊重,使之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标的额比例分段收取。同一财产案件鉴定事项分段累进收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作为《办法》中少有的禁止性规定,该规定杜绝了天价鉴定费的出现。
《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10月起施行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有效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草拟的《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8条。《条例》首次提出公路路政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从以往的配合交通部门开展路政管理,转变为按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工作,并从立法理念、立法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对环保规划、科技治超、赔补偿费收取等工作制定了有特色、有亮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各项制度,形成了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