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冤错案件,是近年来司法领域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件。这其中,检察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刑事申诉部门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
记者:近年来,检察机关监督纠正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这是否反映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司法理念正在发生改变?
尹伊君:有什么样的司法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只有坚持并强化权利救济、权力监督、正当程序、证据为本等理念,及时发现和依法纠正冤错案件,才能真正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和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刑事申诉检察追求的两个主要价值取向,两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刑事申诉是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依法寻求司法救济的最后手段和最后程序。过去,我们比较多关注维护司法机关决定的权威性,现在则更加重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并将其作为刑事申诉检察的最高司法理念,切实予以强化。
另外,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也是刑事申诉检察需要认真对待和处理好的重要关系。我们不能因为实体公正而轻视甚至牺牲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载体和保证,没有程序公正的实体公正终究是靠不住的。很多冤错案件都是由程序违法或不公正引起的。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从程序入手,往往是发现问题、纠正冤错的突破口。
记者:近年纠防冤假错案的数字出现明显上升,这是为什么?
尹伊君:当前,刑事申诉案件增加较快,特别是省级院和最高检直接受理的案件显著攀升。最高检2015年受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506件,同比增长114.4%;2016年上半年受理326件,同比增长54.5%。
为解决案件积压问题,各地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推动建立了上下一体、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的刑事申诉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特别是省级检察院发挥“龙头”作用,加强了对办案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使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形成了协调有力、富有活力的办案工作局面。
记者:如何有效破解纠正冤假错案过程中经常存在的办案阻力大等问题?
尹伊君: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机制是有效提高办案质量,破解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难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已经使用这一办案机制办理案件。实践中,各地积极探索推进,有些已经形成了制度规范,力争切实以“异地”实现“去地方化”、纠正冤错的司法目标。
对此,我们研究起草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明确提出对有重大冤错可能的申诉案件交由异地进行办理,以消除阻力和干扰,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目前,该规定已提交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座谈会进行了讨论,争取年内颁布实施。
《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29日 17 版)
编辑:蔡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