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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起,上海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该系列改革包含八个方面72条、136项任务,这是继3年前率先在全国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后,上海又一次改革“破冰之旅”。
据了解,这八项配套改革内容包括: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人权保障,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深化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改革获得感;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夯实制度机制保障,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科技强院,深化现代科技与司法体制改革融合,推进“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优化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上海法院于今年11月开始在全市推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调整案件受理范围及部门,高、中院少年庭负责家事案件业务指导。
上海高院于2014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四年来,上海三级法院在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等五项试点为重点的改革道路上,形成了一批可推广的改革成果。目前上海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已从2013年的131件提高到2016年的228件,名列全国第一;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稳步提升,2016年全市法院结案率为91.3%,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4%,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8.9%,均位居全国前列。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