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校车管理将更加规范,同时乘坐校车的学生有补贴。近日,市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标志着该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对校车企业的准入门槛有详细规定,要有50辆以上的标准校车、1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等,以遏制拼凑校车公司的现象,保证校车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偿付能力。
建立市校车动态信息监管平台
新修订的《办法》中明确,广州要成立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在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研究决定校车安全管理重大事项,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区人民政府对本区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本区实际,成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并设立办公室,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广州市校车动态信息监管平台,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校车运行状况。
办校车公司有8大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新的《办法》,乘坐校车的学生将有补贴!其中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除自愿放弃就近入学的以外,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使用校车服务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区人民政府制定,享受补贴的学生名单应当在其就读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办法》设置了校车服务公司准入门槛,以遏制拼凑校车公司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校车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偿付能力。其中明确,要想在广州开办校车公司,必须满足八大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二)有50辆以上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内的标准校车,以及1000万元以上实缴资本;(三)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地;(四)配备公司负责人、财务、车队长等必需的管理人员;(五)按照“一车一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校车档案;(六)配备实时校车监控系统平台;(七)有完善的校车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八)有与校车驾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按规定为其购买的保险。
优秀校车驾驶员积分入户有优待
在校车的行驶路线方面,《办法》遵循的原则是固定路线、尽量减少跨区行驶,以保障安全。其中规定,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人民政府审批校车行驶线路在本区行政区域的校车使用许可。
对于校车驾驶员,《办法》中也增加了管理和奖惩办法,其中规定:驾驶校车达到一定里程或工作时限的优秀校车驾驶员,可以享受广州市积分入户优待政策。
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校车交通违法情况,对一学年内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达3次以上的,应当建议校车服务提供者对校车驾驶人予以辞退或调离。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