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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录入日期:2018-01-13  阅读: 1280

文章来源:中华时代环球网

    近日,人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早在2014年12月,人社部、住建部等4部门已经发文,要求确保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时隔三年多,《通知》再次强调,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通知》还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编辑:马晓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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