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应承担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郑某曾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再犯本罪;且在案发后有抛尸行为,应予从重处罚。因郑某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予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对郑某作出了如上判决。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