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过渡期,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通知》从三方面调整完善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补贴政策:一是提高技术门槛要求;二是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三是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
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
《通知》提出,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 .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最新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较之以往也有较大变化。纯电动车续航小于150公里的,将不再享有补贴,新方案对续航里程的区间划分也更细致,续航里程在400公里或以上的,能获得5万元的补贴,续航里程在250公里(含)至300公里(不含)之间的,补贴为3.4万元,以往续航里程达到这一区间的新能源车已经能享受最高的4.4万元补贴,而续航里程在300公里(含)到400公里(不含)的,可以享受4.5万元补贴。
整体而言,新的方案对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乘用车,提供了更高的补贴标准。
客车和物流车补贴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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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了2018年最新一期的产销量数据,2018年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40569辆和38470辆,相比去年1月的产销量,同比分别增加了460%和430.9%。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接近80万辆,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