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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沪伦通业务征求意见

录入日期:2018-09-03  阅读: 1236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对符合条件的A股股民来说,今年年底就有望通过买入存托凭证的方式,成为一些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东”,这其中不乏消费者熟悉的联合利华、利洁时、荷兰皇家壳牌、英美烟草、帝亚吉欧等公司。近日,证监会发布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此前证监会公布的时间表,沪伦通将争取在今年年内开通。市场预计,随着监管规定进入征求意见环节,沪伦通推出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证监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介绍,中英双方经过协商,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互相以存托凭证(DR)方式,到对方市场挂牌上市的业务模式,实现两地市场互联互通。监管规定规范了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涉及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跨境转换等行为。

    所谓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并在上交所上市,以及符合条件的在上交所上市的境内上市公司,发行境外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试点初期,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将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申请参与沪伦通下CDR投资。而据了解,参与CDR投资的个人投资者需满足拥有一定规模金融资产的要求。

编辑:马晓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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