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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设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间表

录入日期:2017-04-26  阅读: 889

文章来源: 新华社

今年7月31日前,全国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公立医院医改设定时间表,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

“十二五”以来,我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速扩面,“以药补医”的机制加快破除。截至2017年初,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已扩大到200个地市。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今年公立医院综合医改将向全国推开。其中,取消药品加成,改变“以药养医”不合理现状,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按照政策要求,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并按“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破除旧机制、建立新机制。“腾空间”就是将开展药品生产流通全流程改革,挤压药品价格虚高的水分。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发医院及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控制费用的内生动力。“调结构”就是把降低药价、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把检查、检验价格降下去,服务价格提起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院收入结构。“保衔接”,就是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同步跟进、无缝衔接。

在改革过程中,各级公立医院将健全全面预算、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又出现以耗材、检查、化验牟利的情况,使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同时,为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地见效,各地将配套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国务院医改办也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改革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问责追责。

编辑:蔡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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