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大志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宁市委按规定程序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马晓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