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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的“人才之争”

录入日期:2017-10-30  阅读: 1458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战国之争,很大程度上是人才之争。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发布招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秦孝公承诺,无论是秦国臣民还是他国宾客,只要能献出使秦国强大的计谋,便尊为高官、分封食邑。卫国贵族公孙鞅得知这一消息,立刻西行,投奔秦国。

    卫鞅投秦前,曾在魏国相府任职,喜好刑名之学,堪称“法家巨子”。魏国宰相公叔痤深知其才,却没能及时推荐给魏惠王。就在这时,公叔痤突然病了,而且病得十分厉害。魏惠王前往探视,见他一副气息奄奄的样子,不禁说道:“宰相病重如此,如有不测,国家大事,我将与谁磋商?”公叔痤闻言,郑重其事地推荐了公孙鞅,并强调说:“愿君举国而听之!”将国家大事交给一个地位低微又不认识的年轻人,魏惠王显然一时难以接受,公叔痤瞧着他不以为然的样子,又建议道:“如果不能重用卫鞅,一定要将他杀掉,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口头答应,一出相府,便对左右随从说:“公叔痤病得太厉害了,一会儿要我重用卫鞅,举国听命于他,一会儿又要我把他杀掉,前后颠倒,语无伦次……”

    魏惠王刚一离去,公叔痤就召来卫鞅,向他道歉说:“君为先,臣为后。身为宰相,必须以魏国利益为重,所以我先劝大王重用你,不能重用就杀死你,然后才告诉你。现在,你赶快逃走吧!”卫鞅说:“主上既然不听你的推荐,又怎会听你的话杀死我呢?”于是继续安心地待在魏国。

    得知秦国招贤,卫鞅才离开魏国。抵达秦国后,在宠臣景监的推荐下求见孝公,提出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易风俗、统一度量衡、建立县制、增加连坐法等一系列强国措施。孝公深以为然,全部采纳。于是,秦国上下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革新运动。十年间,秦国一跃成为强盛之国。这,就是著名的“商鞅变法”。

    周显王二十九年(公元前340年),一晃卫鞅投奔秦国已经二十一年了,这天,他对秦孝公说:“秦国与魏国,皆为对方心腹之患,不是魏国吞并秦国,就是秦国灭掉魏国。”他建议秦国利用魏国连年被齐国打败,附庸国纷纷叛变的大好时机,主动发起进攻。孝公同意,并令卫鞅领兵伐魏。

    魏惠王命公子统率大军抵御。两军对垒,大战一触即发。这时,卫鞅派人给公子送来一封书信,说他们俩现在虽是敌对两军的首领,但过去是好朋友,“不忍相攻”,可与公子然后率领大军,向魏军发起猛攻。魏军失去统帅,被秦军打得一败涂地。

    魏惠王闻讯,担心秦军乘势长驱直入,赶紧献出河西之地,派使求和。河西之地位于黄河西岸,属陕西东部,秦国得此土地,凭借横跨黄河的山隘之固,向东可以控制其他诸侯,为日后剪灭六国奠定了基础。为奖励卫鞅,秦孝公将商於十五邑赏赐给他。卫鞅因封地“商於”,号为“商君”,故称“商鞅”。

    魏国失去河西之地,黄河险要为秦、魏两国所有,只好从安邑(山西夏县)迁都大梁(河南开封)。此时的魏惠王,不禁仰天长叹道:“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魏惠王的悔恨,其实有两重意思,一悔没有重用卫鞅,二恨没有杀掉他除去后患。含义虽有两种,但对魏惠王来说,当初的选择,二者必居其一,他不可能既重用卫鞅又杀死他。那么魏惠王的叹息悔恨,到底属于哪一种呢?一时还真不好分辨。不过呢,悔恨于他而言,算得上一块试金石:若为第一种,说明他尚属明君;若为第二种,则为昏君无疑。

     人才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这并非虚言,春秋战国时期更是如此。对人才的运用,一直没有一套科学的考量和录用标准,人才或重用,或埋没,或毁弃,皆与决策人密切相关,君王或重臣一句话,就能决定人才的用与弃、升与降。魏惠王对卫鞅的用与不用、杀与不杀,也就在一念之间。他若用了卫鞅,或杀了卫鞅,不说整个战国格局,至少对魏国而言,都可能会有所改观。

     楚国人才济济,故有“唯楚有才,于斯为盛”之说。然而,人才再好再多,如果不加重用,便会流向他方。成语“楚才晋用”便出自鲁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47年)的一段史事,“虽楚有材,晋实用之”。

    战国人才,将个人聪明才智发挥到极致的,当数苏秦与张仪。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国力强盛,超过其他任何一国。齐、楚、燕、韩、赵、魏六国须联合起来,才能对付得了强秦。于是,便有了“合纵连横”。苏秦主张“合纵”,六国结成同盟,团结一致,对付秦国;张仪则主张“连横”,辅助秦国远交近攻,分化离间,瓦解六国。他们俩都是鬼谷子的门生,以“三寸不烂之舌”奔走于七国间,游说君王,封侯拜相。苏秦组建六国合纵联盟,任“从约长”,佩六国相印。秦惠王封张仪为相,惠王死,继位的武王不喜欢张仪,他就逃到魏国担任宰相。

     一人担任多国宰相,这种历史上鲜有的特殊现象,只能出现在战国中后期。

编辑:马晓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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