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荆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方琦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编辑:马晓阁